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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芸英以「裝盲詐保案」獲報導文學首獎

文/陳芸英
圖/司改會、陳宥憲、陳芸英共同提供

編者按:文字工作者陳芸英以〈殘而不廢有罪?談陳敬鎧「裝盲詐保」案〉獲2021年全球華文星雲文學獎「報導文學」首獎。這單元一直由我(陳芸英)負責,與其用第三人稱採訪自己,不如直接敘述採訪陳敬鎧案的心路歷程及其幕後,這是這一篇以第一人稱書寫的原因;同時希望藉此向社會傳遞「失明」不等於「失能」的觀念。

陳芸英獲全球華文文學報導文學首獎。

兩年前的某個午後,我與視障諮商心理師朱芯儀聚餐。

離席前五分鐘,她突然像想起甚麼似的說:「對了,我想推薦你採訪我的體適能老師『陳宥憲』,他很陽光、很正面、體格很好……」我心想,這麼棒的視障者怎麼沒聽過,自覺慚愧,當下不好意思追問下去,但返家後立即上網,這才發現那是多年前被我忽略的一則「裝盲詐保」案主角陳敬鎧;「陳宥憲」是官司後改的名字,當時我看標題主動歸類為「社會案件」,這回仔細看內容,竟是一樁冤案。

換言之,芯儀希望我採訪體適能老師陳宥憲,而我好奇的卻是冤案主角陳敬鎧。

從知道真相那天起,陳敬鎧案一直糾纏著我。我看了起訴書和一、二審判決,發現司法人員視「全盲者」為無能力者,這是最大的誤解,而視障者的多樣性沒被看見才是核心問題。

我想寫下來,然而工程浩大,我要不要投入大量心力做這件事,我很猶豫,為此失眠。但朋友說,「這冤案,如果不是你,誰還會寫?」聽了這番話,一股使命感油然而生。我怕不寫會後悔,更想瞭解整個過程……幾波動力讓我下定決心展開採訪調查,並以此內容參加全球華文文學星雲獎「報導文學」獎項。

全文近三萬字的摘要如下:

這樁「裝盲詐保」案源自於一場車禍。

2009年11月24日深夜,就讀彰師大體育系三年級的手球國手陳敬鎧被國小施姓老師撞成重傷,導致雙眼全盲。他依眼科醫師的診斷證明向三家保險公司(明台、南山、國泰)申請理賠,共領取522萬元保險金,並向肇事者求償1,384萬元(金額由當時倉促中找的律師,依敬鎧過去領的獎狀推估未來前途無「亮」損失的數字)。

肇事者不滿敬鎧獅子大開口,加上他的眼睛外觀看起來不像盲人,暗中蒐證,發現他可跑、可跳、會教桌球、玩飛盤……遂將進行一年多跟拍的影片和照片向保險犯罪防制中心檢舉,內容全都成為呈堂證供。

因緣際會下,敬鎧在台灣盲人重建院認識楊正華律師。楊律師為人正直,一身傲骨,決定義務為他辯護。她帶著敬鎧南征北討,找遍專家、醫師,證實他罹患的是罕見的「大腦性視覺損傷」,又稱CVI或「皮質盲」。

法官,視障者不是你所認為的樣子。

儘管鑑定報告說明陳敬鎧全盲無誤,重建院老師、特殊教育專家出庭作證均指出——視障者失去的僅是視力,仍可運用觸覺、味覺、嗅覺、聽覺,經有效訓練重建生活,但仍難撼動法官的心證。

法庭上,法官和律師團呈現兩種截然不同的理論。法官從影片推定「敬鎧看得到,所以做得到」;律師團則不斷舉證「敬鎧看不到,但如何做得到」,兩造爭鋒相對,沒有交集。

案子的爭議點在於檢察官和法官捨棄醫學證據,缺乏非視覺經驗的他們從「刻板印象」認定盲人不可能從事某些活動,如果不符合他們的想像就不是盲人,這是「偏見判決」。

2018年2月14日刑事二審宣判,撤銷原審4年10月有期徒刑,改判陳宥憲(原名陳敬鎧)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2月。

二審定讞後,律師團不氣餒,結合司改會、監察院、視障團體……控訴這是一樁冤案。這股龐大力量終於讓檢察官同意暫緩入監服刑。他們再接再厲,聲請再審,幸運獲准。

民事再審時,法官回到保險契約的基本法理,由律師團積極舉證自事故發生以來,敬鎧沒有中斷過就醫,且就醫紀錄也持續顯示其視力問題,既然對造也不爭執敬鎧現在的視力狀態,則事故以來因果關係未曾中斷,自然有請領保險金的正當性。

此外,律師團引用師大特教系張千惠教授的報告指出,「大腦性視覺損傷」傷到的不是眼睛結構而是腦部,特色是「有看沒有到」、對鮮豔顏色有反應、會被發亮移動物體所吸引……這說明偷拍影片中敬鎧為什麼使用橘黃色的桌球、為什麼可以接綠色飛盤,經過學者的詮釋,所有內容變得合理且有意義。

2020年8月27日明台案再審宣判獲勝,接下來南山案和解,國泰案再度逆轉勝。

漫漫長路,終於見到隧道盡頭的曙光,這為刑事平反點燃希望。

個性開朗的敬鎧(左),公開暢談加入盲棒隊的經驗。

去年7月23日我寫完報導交稿,彷彿經歷了一段陳敬鎧的人生。採訪過程我才發現,原來社會上有這麼多正義之士救援這位無助的視障者。

寫作後期剛好遇到三級警戒,我知道這場疫情帶給很多人困擾,之於我卻是提供大把寫作時光。我幾乎足不出戶,尤其與義務辯護律師楊正華進行近百通的LINE語音訪問為最。

楊正華律師接受我兩次面對面訪問,加起來約八小時,時間都在晚上,兩次都以「很晚了,我們都該休息」為由結束。離開後,我沒搭車回家而是走路,藉以稀釋訪談過程濃得化不開的情緒。

至於最大的挑戰則是法律和醫學,這兩塊領域所使用的專業用語深奧難懂,幸好司改會組織倡議部主任陳梅慧傾囊相助。梅慧和藹可親,樂於助人,有一段時間我一直打擾正在坐月子的她,「很抱歉,我正在餵奶耶!」不一會兒回信了,「我有空囉!」積極幫我解決問題。

去年9月29日下午,當主辦單位通知我獲首獎時,我愣怔好一會兒,我受寵若驚,也備感榮幸。

評審團認為,陳敬鎧案是近年司法改革上的重要指標,作者不厭其詳地引用科學報告、抽絲剝繭,以極具畫面感的敘事,生動地帶領讀者「看見」視障者的行動,挑戰明眼人的自以為是。報導圍繞著冤案平反的歷程,抒情而又有節制。作者屢屢說明「失明不等於失能」、「盲人知道卻不一定需要看到」、「眼科醫師不是視障專家」等重點,為台灣的司法與科學鑑定提出精采辯論。

謝謝評審的肯定。

獲獎後,媒體採訪我,「這個案子,最讓你印象深刻的是哪一幕?」

作者接受採訪,希望弱勢不再蒙冤。

是2020年8月27日明台再審案宣判。

當時敬鎧站中間,左右兩邊各站著辯護律師楊正華與簡凱倫,當法官宣讀「原確定判決廢棄……」時,楊律師輕握敬鎧的手說,「我們贏了!」他一時來不及反應;楊律師再度抓住他的手,以堅定高昂的語氣說:「敬鎧,我們贏了。」頓時敬鎧放開聲量,嚎啕大哭。

此刻戶外下著傾盆大雨,當敬鎧在律師團的協助下走出來時,記者蜂擁而上,敬鎧的淚水夾雜著雨水,興奮之情難以言喻。

篤信基督的楊律師也激動哽咽:「天父啊!祢終於垂聽了我們的禱告。這一路走來,顛簸艱辛。法律設計的目的不就是為了公理正義,為什麼一個冤案平反這麼困難……」在場的人看到這一幕,都為之動容。

記者會後,雨勢漸歇。簡律師帶著敬鎧到高雄盲人重建院「過火」。這是他失明後的第一個生活重建機構,工作人員像家人般讓敬鎧跨過象徵性的「卡式爐」,洗滌一身穢氣。

這段內容將案件最關鍵、最震撼、最精彩的情節串連起來,我感覺像是一幕幕電影在眼前放映。

遭控詐盲的前國手陳敬鎧國泰案再審告捷,民事再審大獲全勝。

陳敬鎧案只剩最後一哩路(刑事再審),期盼敬鎧(現改名陳宥憲)獲得無罪勳章,贏回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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