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來 教育部華文視障電子圖書網教育部
  [登入/註冊]       
:::左側區塊
 主要選單 
* 歷屆考古題專區
* 網站導覽
* 個人書籤
* 近期新書
* 出版社圖書
* 點字教科書
* 書目查詢
* 新聞雜誌區
* 蝙蝠電子報
* 「身」命力電子報
* 推薦與書摘
* 出版快訊
* 行動數位圖書館
* 視障行動學習
* 網路博覽家&APP
* DAISY/有聲書書目
* 統計資料
* 會員專區
* 無障礙全球資訊網
:::中央區塊

分享到 Facebook 推至Plurk 推至twitter 

盲人律師李秉宏,打毒一戰成名

文/陳芸英
圖/陳芸英、李秉宏提供

編者案:6月12日晚上7點,法律扶助基金會舉辦一場逍遙「法」外的講座──「盲人考上了律師,然後呢?」主持人是前無障礙科技發展協會秘書長楊聖弘,出席的兩位盲人律師分別是兩岸第一人──李秉宏(台灣第一位視障律師,法律扶助基金會行政律師)與金希(中國第一位視障律師 ,東吳大學法學院博士生)。本刊這一期先介紹李秉宏律師,下一期介紹金希。

這一天,屋外下著滂沱大雨。這雨從早到晚沒停歇,所以一開場,主持人楊聖弘就向台下幾乎滿坐的聽眾致意,感謝大家風雨相挺,雖然他們三位「目中無人」。

李秉宏(左)、金希、楊聖弘(右)三人參加法扶基金會舉辦的座談會。

首先,楊聖弘簡單的介紹自己所瞭解的他們。兩人有多方相似之處,例如都有光覺,找工作的過程也都遭遇不少挫折;而1979年出生的李秉宏比1989年出生的金希整整大十歲。李秉宏是早產兒,先天性視網膜病變導致視障,在他的世界,白天和夜晚很不一樣;白天可以看到大型物體,晚上則一片朦朧。聖弘爆料說,李秉宏小時候父母送他到一般小學就讀,沒有特教概念的老師不知如何協助,竟將他轉到「啟智班」,四個月後才轉回原班,這個誤會引來全場哄堂大笑。

楊聖弘糗李秉宏,曾被送到啟智班四個月,李秉宏微笑以對。

李秉宏後來到啟明學校就讀,他發現視障者就業路非常窄,「要不就是從事按摩、街頭藝人、電話客服員……只有繼續升學,才有機會拓展不同的就業類型。」爸爸希望他唸法律,一來保護自己、二來幫助別人。他不負家人期待,1998年考取國立臺北大學法律系,但接下來考驗才開始;他研究所考試十次落榜,找工作更四處碰壁,失望之餘,甚至想到送葬樂團吹喇叭。

李秉宏長期參加管弦樂團,當律師之前,求職不易,差點要去葬儀隊。

兩人在訴訟上也都有代表作。金希曾為兩位被大陸一家航空公司拒載的肢障人士在上海打贏官司;至於李秉宏,主持人說,「他不接則已,一接就是七億多賠償的大案子……」

這時李秉宏拿起麥克風,娓娓道來。

他說,原本視障者不能考律師,所幸他畢業時已經開放,但律師錄取率低,所以每年都抱著可能落榜的心情應試。他一共考三次,前兩次落榜,第三次共4979人報考,錄取399人,錄取率為百分之8;李秉宏以第128名優異成績上榜,那是2004年的事,他以二十五歲成為台灣第一位、亞洲第三位的盲人律師。

儘管求職過程顛簸,幸運的是,2005年林永頌律師引薦他進入法律扶助基金會,這才展開律師生涯。前3年他主要處理法律諮詢、寫法案與會務等靜態工作;雖然不能看但能聽,可以從對方講的話、聲音、論述內容的前後邏輯,瞭解他們是怎樣的人。但身為一名律師,他一心想辦案,非常羨慕同事可以到法院打訴訟。「我有個心願,至少在律師生涯要有一個訴訟的經歷,只是沒想到接下的第一件委託案就是RCA這個備受社會矚目的大案件。」

李秉宏(右,持手杖者)參加RCA案,讓他一戰成名。

RCA案是台灣最大的集體工殤案。美國無線電公司(Radio Company of America,簡稱RCA)於1967來台申請設廠,於1992關廠,沒人知道為什麼。直到1994年前立委趙少康召開記者會,揭發RCA長年傾倒有毒廢料汙染土壤及地下水,導致勞工吸入大量有毒的有機溶劑,才揭發真相。這段期間,陸續傳出有人罹患不孕症、癌症等病狀,甚至無數人過世。事件揭發後於1998年5月底,多位RCA前受害勞工成立員工關懷協會,又經過5年於2004年4月22日才正式向台北地方法院提出訴訟。

2007年1月初,法扶基金會接下RCA案的訴訟,基金會籌組超過十人的律師團,團長就是當年引薦他進法扶的林永頌律師,他從同事口中知道李秉宏很想擔任訴訟律師的期望,便於2008年9月邀他到旗下。李秉宏長期提供法律諮詢服務,終於可以打訴訟,「那感覺就像平常只能看門診的醫師,終於可以上手術台了。」而RCA是個資金雄厚的公司,聘的是台灣最大的理律事務所,這場訴訟猶如「小蝦米對抗大鯨魚」。

話題進行到這兒,主持人楊聖弘縮小問題,聚焦在李秉宏個人身上。他問,「你一個全盲的律師加入這麼大的律師團,其他人沒有質疑嗎?」

李秉宏回答:「這麼多年來,我一路從眾多的質疑中,緩步前進。」

楊聖弘繼續問:「出庭時你沒辦法閱卷、無法看現場證物、書記官在現場打字也無法確認正確與否……這麼多的困難,你如何面對?」

李秉宏回答:「這些困難到目前依然存在。我有個觀念,在人人想當主角時,我可以接受自己只是個配角。這個團需要我做什麼我就做什麼,我很珍惜這個機會。這是團體戰,必須捨棄自我,把團隊的利益放在最前面;所以有很多時候我是整理法律見解、電子檔的筆錄,但只要是律師團會議甚至開自救會的場合,我都儘可能的出席,透過多次的會議了解本案的全貌。」 從加入律師團以來,李秉宏在一審程序總共出席了四十多次的庭,後續還參與二審、三審、發回二審以及另一自救會的被害人起訴後的一審程序庭。

2010年3月10日第一次穿律師袍出庭時,他提早半小時抵達法院,心情很緊張,也很興奮,只不過律師袍是跟律師公會借的。

李秉宏提到第一審程序最後一次的開庭的情形,記性好的他說出日期,那是2014年的12月12日,他把多達一百多頁的電子檔背下來,計算每一張需要多少時間講完,或長或短,出庭前反覆練習。在庭上,他倒背如流,只見他一邊敘述一邊說,「下一張……」說的跟現場投影片顯示的,幾乎一模一樣。

主持人聽到這兒,讚嘆不已,「這根本是一種超能力的展現。」

2014年底本案結辯時,他終於生涯第一次在法庭中起身為他的當事人結辯,一圓夢想。

2015年4月17日是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的日子。李秉宏回憶道,14名律師一起走到法庭的心情像等待放榜,「心臟怦怦亂跳,尤其當審判長走進來後……」

一審宣判RCA公司得賠償5億6千多萬;會員代表得知勝訴後,和律師團在北院大門前振臂高呼;兩年後的2017年二審更判賠7億1840萬元;三審於2018年8月16日宣判,原告共529名RCA員工,其中262人因職災罹病、死亡,維持二審判決原告勝訴,另外246人則因沒有外顯疾病,仍須釐清身體損害與RCA污染的因果關係,發回高等法院更審,目前確定判賠部分金額約5億元。

二審勝訴。

RCA求償官司讓李秉宏聲名大噪,他感到光榮的同時也感到悲痛,「因為,我的光榮是建立在被害人的痛苦上。」訴請賠償的官司纏訟14年,過程艱辛無比,這些年來,他目睹被害人帶著一身病痛上法庭,既要與疾病對抗,還要連續面對律師、法官的尖銳提問,一坐就超過4小時甚至一整天,「那股求公道的堅毅,令我動容。」

這場台灣史上最大的工殤事件將搬上大螢幕,內容聚焦在李秉宏身上的〈盲人律師〉,預計九月上映。導演洪成昌誓言要讓「真理有票房」。

「盲人律師」電影海報出爐,預計秋天上映。


本系統由淡江大學視障資源中心維護 如有任何建議歡迎來信
資源中心電話:(02)7730-0606, 傳真:(02)8631-9073, 地址:25137新北市淡水區英專路151號商館B125室
捐款劃撥帳號:17137650 淡江大學募款委員會 (請註明:視障資源中心視障系統研發專用)
本網站通過第一、第二及第三優先等級無障礙網頁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