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Facebook 推至Plurk 推至twitter 身心障礙者的「愛」與「性」
文/張閎霖
「性」與「婚姻」似乎常常在身心障礙相關議題中保持緘默或採取迴避的態度;然而,身心障礙者最被忽略的部分,往往是情感歸屬的需求。很自然的,身心障礙者伴隨著生理上的發展,大部分到了青春期,就會對異性充滿好奇與愛慕,也開始想交異性朋友,對婚姻充滿渴望與期待。
愛情與異性關係是生命中的歷程,對於某些身心障礙者而言,不可諱言的,追求情感的路途上並不順遂,某種程度是因為身心障礙所造成的困難。國內關於這方面的研究並不多,根據中華民國殘障聯盟資料顯示,身心障礙者能走入婚姻的比例有五成,只有少數民間團體為身心障礙者舉辦未婚聯誼活動。從一些研究結果顯示,某些身心障礙者不僅在就業市場較為弱勢,同時異性關係或婚姻「市場」也有如此的趨勢。
若從「性別」來看,女性身心障礙者「雙重弱勢」的角色更為明顯。國際研究指出,在身心障礙者中,約75%的男性身心障礙者已婚,相對之下,只有約50%的女性身心障礙者有婚姻經驗。研究報告也指出,身心障礙者在職場上的表現,男性居要職的比例也高過於女性。其實,不難理解,即使在今日宣稱「多元文化」、「包容」與「尊重」的社會裡,仍存有許多刻板印象。
德國性別意識研究女學者Sigrid Arnade本身為身心障礙者,曾出過一本名為《沒有吻與事業》(Weder Kusse noch Karriere)的書,道明了女性身心障礙者在社會遭受的雙重歧視:書中,來自12名女性身心障礙者傾訴著她們親身生活經歷與在許多領域中遭到的不公平待遇。不僅在就業市場上,同時在婚姻「市場」上並不順遂,特別在尋找異性伴侶上更是問題重重,因為她們認為自己身體上並不符合時下對於女性的審美觀,常常也沒有被當作「女人」來覺察與看待。
尤其談到受到家庭教育風格影響之下,往往有著扭曲的價值觀念,認為女性身障者「不能結婚」、「不能跟男人保持穩定關係」、「不能有小孩」等等想法。而在找尋伴侶的關係上,也存著對自身價值的懷疑,如「沒有完美的身體,不是真正的女人」等。進而透過月暈效應負面延伸下去而產生對於自我認同的悲觀想法:「不是完全價值的人」、「不能照顧小孩」、「有損名譽」等。因此不少女性身心障礙者害怕被愛與受傷害,對於長期的伴侶關係及婚姻更不存期待。
相較於男性身心障礙者之下,女性身障者的議題與利益應該被重視,而非忽視。當然,對於自身的價值,無論女、男身心障礙者,也更應該從「愛」自己及接納自我出發。日本身心障礙作家乙武洋匡曾說過:「殘障只是我身體的特徵,沒有必要為身體上的特徵而苦惱」,應該也有只有殘障者才能做到的事,認為最重要的是「不以障礙當藉口」,應該是自己對障礙的態度和想法(乙武洋匡著/劉子倩譯)。
固然「身心」障礙及社會大眾是如何看待身心障礙者的情感問題,或是有其他因素的影響或多或少是造成阻礙交往的原因之一,不過最重要的是身心障礙者本身是如何看待自己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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