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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障者如何投票

文/楊昀芝

這次選前,很多明眼朋友問我要怎麼投票,許多視障朋有也在Line群組裡詢問投票的相關辦法。為此,我特地上網查找相關規定。

中央選舉委員會網站上公布之前的〈身心障礙選舉人投票協助措施〉,其中和視障者有關的是第四條和第五條,列舉如下:

四、設置盲胞投票輔助器:盲胞選舉人至投票所投票時,投票所主任管理員應向該盲胞說明投票所備有盲胞投票輔助器,並說明其使用方法,輔助盲胞自行圈蓋選舉票。

五、眼同協助或代為圈投:盲胞如不擬使用投票輔助器投票,仍可由盲胞之陪同家屬,依據盲胞意思,眼同協助或代為圈投;其無陪同家屬在場者,亦得依其請求,由投票所管理員及監察員各1人,依據其本人意思,眼同協助或代為圈投。

從條文內容看來,條文中提到的「盲胞」,就是指視障者。「盲胞」是早期台灣社會對視障者的稱呼,尤於「盲」字會讓一般人有全盲的聯想,無法涵蓋所有視障者,現在多以「視障者」取代「盲人或「盲胞」。我猜測這個條文可能是很久以前寫的,一直沿用下來,沒有因時代變遷而更動,建議選委會下次選舉前可調整並重新公告。

從上面條文可知,視障者投票有下列幾種辦法:一是第四條提到的使用選舉輔助器投票;二是第五條所說由陪同家屬或投票所管理員及監察員眼同協助或代為圈投。

第四條對視障者如何使用投票輔助器投票的說明較為簡略,同一頁,我又找到〈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協助身心障礙選舉人投票注意事項〉,其中第七條對視障者使用投票輔助器投票的方式有更詳細的說明,摘錄如下──七、投票所應備置視障者投票輔助器,輔助視障選舉人自行圈投,其協助方式及步驟如下:

(一)投票所主任管理員於視障選舉人至投票所投票時,應向該視障選舉人說明投票所備有投票輔助器,並詢問視障選舉人係自行圈投或由他人協助,如使用視障者投票輔助器,應向視障選舉人說明其使用方法,輔助視障選舉人自行圈蓋選舉票。

(二)視障選舉人如需使用投票輔助器時,應由視障選舉人之陪同家屬或投票所主任管理員協助視障選舉人將選舉票夾入投票輔助器,並對齊輔助器上之黑線方格後,交予視障選舉人進行圈選。

(三)選舉票夾入投票輔助器後,應由視障選舉人之陪同家屬或投票所工作人員導引視障選舉人至圈票處,指引圈票處圈選工具與印泥擺放位置,並提醒避免雙手沾到印泥污染選舉票後,陪同家屬或工作人員應退出圈票處,由視障選舉人自行圈蓋選舉票。

(四)使用視障者投票輔助器,以1次1張選舉票為原則,逐張遞送予視障選舉人,以利其完成圈選。視障選舉人圈蓋選舉票完畢後,除視障選舉人要求協助外,應由視障選舉人自行將輔助器內之選舉票抽出折疊後,放置於遮屏內之圈票隔板上,待完成所有選舉票之圈選後,再由其陪同家屬或投票所工作人員引導,將選舉票依選舉種類分別投入投票匭,輔助器交還投票所工作人員。

(五)圈蓋選舉票方式係將選舉票夾入投票輔助器後,由視障選舉人觸摸輔助器上之候選人號次之點字與號次上方挖空之圈選欄方格,對準方格內之選舉票圈選欄蓋圈選戳記。視障選舉人如未受點字教育者,仍可自左而右摸數輔助器上挖空之圈選方格順序,找出所屬意之候選人之圈選欄位置,圈蓋圈選戳記。

(六)投票所工作人員應隨時維持投票輔助器清潔,以免視障選舉人投票時沾污選舉票。

上列條文把視障者如何使用投票輔助器投票的細節說得更為清楚。主要就是投票所主任管理員必須向視障者說明投票輔助器如何使用,並可由陪同家屬或投票所主任管理員協助視障者將選舉票夾入投票輔助器並對齊後交由視障者自行圈投。在沒有閱讀此條文以前,我一直以為視障者必須自行將選舉票夾入投票輔助器,因此對視障者能否自行正確圈投有疑慮。陪同者可協助的話,獨自圈投的正確率就提高許多。

對於「家屬」,在注釋中也做了如下說明:不因家屬之年齡或有無選舉權而有所區別。至其「家屬」身分之認定,除投票所工作人員職務上所確知其事實外,應由該身心障礙人員舉證;或備具有關戶籍資料,或出具村(里)、鄰長證明,均為所許,投票所工作人員,應本於職權,依事實認定之。(75年7月29日中選法字第16630號函)此條文對於家屬是幾等親以內並無規定,且明確指出無年齡或有無選舉權的限制,只要視障選舉人出具證明即可。也就是說視障者在投票時不只可以找配偶或父母陪同,也可找未成年子女或其他親屬陪同。這條件比我之前以為的要寬鬆得多。

我興沖沖地跑到兒子房間,問他這次要不要陪我去投票,他以為是像從前那樣會被擋在投票所外等,興趣缺缺。我說這次是要他帶我進去協助投票,他可以體驗一下民主投票的全過程,他便答應了。

投票日那天,除了身分證和投票通知單,我還準備了從視障協會領到的一份書面版的〈身心障礙選舉人投票協助措施〉,以及可以證明兒子和我關係的戶籍謄本,預備在選務人員有疑問時出示給他們看。

抵達投票所,我問工作人員兒子是否可陪我進去,工作人員見我拿著手杖,立即說可以,並引導我們優先投票。兒子拿著剛領取的選票,帶我走進圈票處布幕內,小心翼翼地照先前我告訴他的投票意願幫我圈選,等印泥稍微乾了再投進票匭中。很快地我們就完成投票,過程意想不到地順利。

步出投票所,兒子告訴我投票所有掛無障礙優先的布條,所以我們方才不用排隊,工作人員直接引導我們先投票。我聽了很感動,這真是一次很棒的投票經驗,我口袋裡準備的所有資料證明都不用出示,工作人員就引導我們優先投票。真的很感謝選委會對身障者投票的重視,還有對工作人員訓練的用心。

最後,想鼓勵其他對投票有疑慮的身障者,試著也一起參與,若有不足之處,再向選委會反應。如此,政府能更理解身障者的需求,身障者的權益也能更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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