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Facebook 推至Plurk 推至twitter 從吸管引導視障者入座,談肢體接觸
文/取自金希臉書
來台4年還是第一次遇到這樣的事。
11月18日我去石牌捷運站附近的丹堤咖啡喝飲料,在櫃檯點完餐之後照例請求工作人員帶我去座位。店員說他們店裡都是女生,沒有辦法跟我有肢體接觸,所以無法協助我。在我追問為什麼女店員就不能引導男性視障者之後,有一位店員就拿著一根吸管,讓我握住吸管的另一頭牽引我到達樓上的座位,然後就像躲瘟疫一樣的閃電離開。
隨後我找到店長,向他反應他們的引導方式不安全且不專業之後,店長解釋如下:他們沒有受過這種訓練,公司也沒有要求他們這樣做,協助視障並非他的工作內容;在他們店裡曾經發生過男性客人借引導之機在女店員身上亂摸的事,而且那位女店員已婚,她先生不希望她跟其他男人有任何肢體上的接觸,所以如果我是女生就可以按照我說的人導法引導,但是男生用吸管連接已經是仁至義盡;他們的座位區都在樓上,而且有自動玻璃門,我們來他們店裡用餐可能很不安全。
當我詢問他,如果以後還有視障男性來他們店裡會怎麼做的時候,他說會請樓上用餐的客人來協助或者推薦去周圍熟識的其他店家。店家從頭到尾沒有一句抱歉或者想要反思改進的表達。
我非常譴責那位實行性騷擾的男性視障者,也並非譴責店家的行為,只是深深地感到這樣的遭遇至少對於未來有兩個負面的影響:第一,男性視障者前往這家店用餐可能會因為得不到安全的協助而面臨更高的風險;第二,因為路人、志工或者女性店員還是佔大多數,可能會讓我在今後請求引導協助時留下可能會遭遇類似回應的心理陰影,從而導致持續的社會參與退縮。
那位遭遇性騷擾的女店員令人同情,而留在她心中的陰影也在無形之中使她從受害人成為了加害人,我也不確定留在我心中的這段記憶會不會在將來的某個時刻使得我的某個行為無形中對某人造成了新的傷害,而那位性騷擾的加害人會否也是曾經某一段經歷的受害者呢?
寫下這段文字的時候我的心中五味雜陳,但檢視傷口是為了彌合傷痕,我也不知道這條在社會中暗自傳播的恐懼、憤怒與猜疑的鏈條要怎樣才會修復?
網友1:他們的作法真的很不妥當。我覺得除了曾經發生性騷擾事件外,他們或許覺得視障者很麻煩,因此要讓視障者知難而退不要在他們那邊消費,很糟糕的態度。辛苦你了。
金希回應:是的,後來店長一直在強調他們的環境有多危險,言下之意就是希望我們知難而退,我就順著他的意思說,正因為你們的環境不友善,才更需要你們安全和適當的協助。
網友2:建議直接向該店家的官方投訴,借這個機會幫該店家建立起相關的標準作業程序。
金希回應:已經反應。
網友3:這樣真的很不OK。幾年前我在外雙溪校區的全家便利商店也發生過類似的問題,請店員協助報讀架上的微波三明治有哪些種類,結果竟然被店員嗆說,「你連想吃什麼都沒想清楚就趕來買東西……」我當天就直接投訴到全家總公司。
網友4:天哪,一顆老鼠屎壞了一鍋粥,很多人真的是很不自愛,店家需要檢討,視障者也是。
網友5:這根本因噎廢食,騷擾的人要報警處理,不能把所有男性視障者都當作潛在騷擾犯,那是不是只要有一個男性騷擾他們女店員,整間店都不用做男性生意了。
金希回應:你說的沒錯,如果當時及時制止,報警處理,有可能可以最大限度地減少傷害的擴大和蔓延,一時忍耐下來卻把疑慮牽移到其他無辜者身上,可能就會因噎廢食。
網友6:剛剛太生氣,去Google評論留言一星了,希望他們真的能夠思考身心障礙服務的重要。
金希回應:謝謝你喔,不要太生氣了,剛剛也去看了一下他的Google評論,之前也有好多一星評論是關於店員態度不友善的。
網友7:謝謝你理性兼感性的分享,從不同的角度切入,幫助我同一件事可以去感受到當事人的狀態,與如果不溝通、不表達造成後續的影響,反倒造成更多人與人之間的隔閡!
金希回應:是的,溝通對話很重要。
網友8:丹堤咖啡是我十年前在台北出差時候的早餐定點。我幸運的遇到了平常心同理心兼有的職員。然而一家企業不能僅僅依靠職員們個人自帶良心,更要透過培訓和宣導來引領、扶助員工一起擁抱眼前這個多元進步的社會。
金希回應:沒錯,你還記得當年的香港航空以及大都會郵輪事件嗎,丹堤咖啡也不幸加入他們的行列了。
網友9:這件事真的很叫人難過與遺憾,雖然可以理解店家有其考量與過去經驗,但是裡面也充滿許多迷思:難道協助女性,就不會有被騷擾的可能(假設所有人都是異性戀,也假設男性就會騷擾女性)。這裡面也把騷擾跟協助混為一談,尤其聽到不希望店員與其他男性有肢體接觸,也讓我感慨,難道已婚女性沒有自己的身體自主權。並不是只有視障者會有被協助的需求,當一個人在店裡因為他們地板濕滑而摔傷時,難道為了不要身體碰觸就不攙扶了嗎?辛苦金希了,希望我們社會會朝向更多理解,而不是因為極少數案例,而失去人跟人之間的良善對待。
金希回應:只要有身體接觸男性就佔便宜而女性就是天然的受害者,似乎也是一種社會長期建構出來的印象;有男性顧客倒地受傷,女性店員如果呼叫男性支援或者等待醫護人員來處理,應該沒有人會質疑這種選擇吧!
網友10:如何引導視障者用餐,是大品牌店家應有的服務,不能以沒有經驗或之前有受害者為由拒絕接待。當然身為視障者的我們,也要管住自己的口和手。
網友11:「所以如果我是女生就可以按照我說的人導法引導,但是男生用吸管連接已經是仁至義盡,」這說法我能接受;「他們的座位區都在樓上,而且有自動玻璃門,我們來他們店裡用餐可能是很不安全的。」這說法我有疑慮。因為只要有手杖,階梯跟玻璃門對盲人來說不會有安全性問題。當然真正的無障礙環境,本身要有足以引導盲人使用店裡服務的裝置。
網友12:討論很熱烈,容我逆風拋另一角度的問題。作為視障者,假如人導協助的是明眼女生,當你們握住對方手肘時不小心摩擦到她的內衣側邊(胸部外緣),你們會覺得不好意思跟對方道歉或者主動挪移接觸位置嗎?我會這樣問是因為我發現好像視障者對女性明眼人有這樣的內衣磨蹭都覺得無所謂,但我曾經聽到明眼女性說,她覺得視障者手夾在那個位置讓她覺得滿不自在。視障團體經常對普羅大眾宣導問拍引報,但細節上很少教導他們提供手肘讓視障者抓握時,其實手臂需要微微張開,我覺得胸部外緣算是許多女性個人身體界限的臨界點了,即使無色心意圖,但對有些人來說可能就是負面的人導經驗。
金希回應:謝謝老師的提問,我想如果我發現位子不合適肯定會道歉並挪開,如果有時候我們沒有發現對方覺得不舒服,也期待引導者可以主動告知。當然或許請一位明眼女性主動對障礙者提出她的感受會有些難以啟齒,但正如很多人跟視障者說的那樣,有時候自身的感受跟需求只有主動說出來別人才會知道。每個人對身體界線的定義不同,或許有的人對普通的引導法也會覺得不舒服,不過社會生活很多時候就是在互相衝突的價值之間權衡利弊,找到一個最佳的公約數,扶著手肘的方式之所以會成為國際通用的人導法並不意味著它就是完美的,而是在保障雙方的安全與舒適之間找到一個相對的平衡點,當然具體的兩個人之間的引導方式也都是可以通過溝通來調整。
網友13:我很贊同金希的觀點,不舒服就要表達出來,而我們的社會好像就是一個不鼓勵表達不舒服的社會!特別會把明眼女性與男性視障者兩個族群拿出來討論。其實當明眼女性遭受到男性視障者疑似騷擾或者是讓她感覺不太舒服的狀況下會不太敢表達,並不是只有難以啟齒這麼簡單而已,除了自身的不舒服感之外,還會承受著其他人的眼光。因為在社會上大家還是會比較站在弱勢群體那邊(是不是騷擾,旁人判斷不出來,所以當一個明眼女性大聲喝斥視障男性或者是對他們有肢體行為甚至把他們丟到路邊的時候,往往會承受譴責的目光,所以導致明眼女性比較會自己去閃躲或者是以後可能就選擇不幫了),以上行為其實也會發生在明眼男性跟視障女性身上,所以我想當一方是比較弱勢的時候,再提供協助的地方就算有不舒服的感受也是不知如何表達的(即使我們希望他們表達也一樣)。
網友14:從金希單一事件延伸可以討論很深,只是原本這裡留言比較集中在類似觀點,不同意見的人(例如我)默默噤聲沒有回應,要清楚解釋論述實在太花心神,唉!人生有很多難解難題,不如跳過這一則繼續往下滑別的。其實情況滿像普羅大眾在路上遇到視障者,出手帶路與否?會不會遭遇鹹豬手?唉,後面還有事情要忙,算了不如繞過……
網友15:撇開性騷擾與否,我覺得其中有一部分的認知差異是明盲之間的文化差異。視障圈對肢體接觸習以為常,其實是這個圈子裡很特別的文化。以視障者本位的觀點可能很難理解一般陌生人互動幾乎不會有肢體接觸,共識上會保持至少一步的社交距離,有些人身體界線更嚴謹,會拉開到兩步以上,因此也解釋了為何視障者偶會遭遇天兵路人拉著手杖引導的情況,沒有被問拍引報那一套灌輸過的人,出於直覺,通常不會想要有直接身體接觸。雖然我是視障圈的女性工作者,時不時需要引導視障者行動,但即使工作這麼多年,其實我對於男性視障者握住手肘的直接肢體接觸始終無法自在,無論天氣多熱我都是穿上長袖上衣才提供人導協助,即使我明白引導的視障男性大多都是正人君子,只是想到肌膚要被直接觸摸到還是會介意。每個人對身體界線的想法不同,視障者遭遇拒絕人導想必心理不好受,尤其是自認光明磊落卻被提防性騷擾,只不過遇到身體界線明確的明眼人強迫他們必須接受視障者碰觸,我也覺得太過障礙本位思考了。
金希回應:謝謝老師表達你的感受,不過有一點我想說明,喜歡肢體碰觸並不是視障者的天然文化。在很長一段時間我並不知道人導法,身邊的人會挽著我的胳膊或摟著我的肩膀推著我走。開始使用手杖之後也會有人在前牽著手杖,所以一開始學習到扶著手肘的人導法之後我還有些不習慣,到後來慢慢習慣了才覺得這種引導方式比較安全和有效率。而且在上舞蹈等肢體類的課程,有時候老師會主動請我們用觸摸他的身體的方式來感受動作,一開始我也是害羞和畏縮的。
網友16:這樣說來,與陌生人身體接觸其實不管明盲兩方的初始經驗都是尷尬害羞的,只是後來盲人獨立外出或參與活動的經驗愈來愈多,才逐漸習慣了這樣的肢體接觸。將心比心,對幾乎沒有實際接觸視障者的普羅大眾來說,他們對陌生人接觸身體有退縮或婉拒,可能就像是經歷你們當年觸摸別人或被別人肢體觸摸時不自在的感覺;而咖啡店員的工作很緊湊,偶發性遇到視障人士需要人導服務,若心裡有不舒服要他們思路清楚立即反應,也是強人所難;像我這樣的資深大齡女子能夠這樣侃侃而談也是累積了好幾年,反反覆覆自我懷疑之後,才能篤定自己對身體界線的介意並非心地不善良。然後,在工作上經常不能避免人導的情況下找到用穿長袖隔絕與手臂張開避免其他身體摩擦的應對方式。我發現一連串的留言滿多男性視障者,邀請更多人往下交流真實經驗與心得⋯⋯例如:我好奇你們透過握住手肘可以摸到對方,是否會緊張起雞皮疙瘩?
網友17:記得第一次被使用人導法帶領,是在小學參與女童軍社團一起去逛天母公園的活動,還有國中參與冬季營會給學姊帶著跑,當時的我很緊張,也蠻害羞的。但隨著時間的流逝,目前我不會有這些情緒。但如果遇到會把手臂夾緊以至於觸碰到隱私部位時,我會弱弱的提醒她可以不用夾這麼緊,不過如果她仍然沒有調整,我也就算了,因為覺得提醒第二次會更尷尬,這樣會不會很奇怪啊?
網友18:我確實也收到一些回饋是來自視障者本身,困擾於引導者沒那麼在意被觸碰,但反而視障者不太想碰到別人的尷尬部位,而且女性視障者回覆她們更嚴重的困擾是偶爾有人主動出手來牽,雖然是好意,但視障者也會覺得自己的身體界線被侵犯。如果是我,即使對方無惡意或不在意,但是雙方接觸的位置就是不太恰當,我還是會提出請對方調整,態度拿捏得宜不容易,希望做到鼓勵對方未來用對的方法持續助人,技術上我可能會用爽朗的笑聲跟對方說:「小姐,我很感謝你帶路,但手夾在那個位置我點害羞,請停下來讓我喬一個比較安全又紳士的位置⋯⋯」
網友19:我覺得這是單一一家店的關係,因為我們教會樓下也有丹堤,丹堤都是要客人自己端餐到座位上,可是每次我和朋友去用餐,向對方說明我們真的比較不方便端餐到座位上,服務生也會幫忙。對於這家店對你不禮貌的態度和行為,我覺得你真的應該告訴總公司,這真的對身障朋友非常的不友善。
網友20:話說,那家店好像要結束營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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