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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歧視要對區別對待say「no」

文/金希

在台灣常常會看到這類針對障礙者的特別規定,諸如「本店謝絕身心障礙者入內」、「視障者須由兩名親友陪同見證,方可在本金融機構辦理開戶等業務」、「身心障礙者參與本課程請提前告知主辦單位,待我們評估確認後再報名」……除抽象的規定外,我們也會常常遇到這樣的具體行為,例如業務員熱情地向每一位路過的行人推銷信用卡,但看到走來的是障礙者時便有意無意地跳過;公車司機看到在站牌招手的是障礙者時便不停車直接開走……

這些規定或行為的共同特點是直接拒絕身心障礙者的參與,或者對障礙者的參與附加了較之於一般人更多的條件;事實上是把障礙者與一般消費者或學員做了區別對待。面對此類區別對待,有人認為構成了對身心障礙者的歧視,應當道歉並改正;有人則覺得不必大驚小怪,重新尋找一間願意與障礙者交易的店家或者按照對方的要求滿足他們的附加條件就好;有人也會從規定制定者的角度出發認為他們也是為障礙者的安全著想或者為了更多人的利益,並無歧視意圖,障礙者應當學會理解對方,不應那麼自私。

由於「歧視」在華語語境下是一個具有強烈否定性道義評價的語彙,因而是否構成基於身心障礙者的歧視可以作為判斷這類區別對待正確與否的重要基準。遺憾的是,台灣現行民法及《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中均無對於「歧視」的明確定義。不過,《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則對於「基於身心障礙的歧視」予以明確界定,其第二條指出:「基於身心障礙之歧視」是指基於身心障礙而作出之任何區別、排斥或限制,其目的或效果損害或廢除在與其他人平等基礎上於政治、經濟、社會、文化、公民或任何其他領域,所有人權及基本自由之認可、享有或行使。由於台灣已於2014年以施行法的形式將CRPD全文國內法化,故CRPD內容在台灣具有法律的效力。

從CRPD對「歧視」的定義不難看出,「基於身心障礙的歧視」的構成包括三個要件:第一,基於身心障礙;第二,實施區別對待;第三,引起不利後果。至於不少行為人所辯稱的沒有歧視意圖或者出於保護身心障礙者權利的考量,公約並不要求歧視的成立需要滿足特定意圖或目的這類主觀要件。換言之,歧視是一種客觀行為樣態,並不考量行為人的主觀動機。為了統一理解CRPD條文,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委員會會發佈一般性意見作為對公約重要內容的權威解釋。其中關於平等和不歧視的第6號一般性意見也指出,無論聲稱出於關愛身心障礙者或者其它良善動機,均不影響歧視的成立。此種客觀化的歧視概念在台灣也得到一定的響應與借鏡。

例如2016年所擬定的《反族群歧視法》(草案)中的「歧視」定義即為基於血統、省籍、族群、膚色、性別、語言、宗教、社會階級、地域、容貌、身心障礙、性向、年齡、婚姻狀態、職業、財富、文化、風俗習慣、政治立場、教育程度等因素,對於認同不同者所為之任何區別、排斥、騷擾、限制或優惠,致生損害於他人之人權、基本自由或平等機會之行為。其強調的仍然是行為與結果,至於動機則並未提及。

從法律中的歧視定義加以分析,前述區別對待障礙者的規定或行為均符合歧視的構成要件,基於身心障礙與給與區別對待自不必言。至於引起不利後果,拒絕參與會迫使障礙者無法按照自身意願平等參與某項活動或者要花費更多時間精力尋找下一個交易機會;要求必須有人陪同才能參與的場合,一般人可以僅評估自身狀況及時間即可參與,障礙者除此之外還須花費額外的成本尋找陪同者並協調彼此時間,造成較之於非障礙者更多的時間限制與情感負擔;要求提前報備或額外評估的場合,由於身心狀況係個人隱私,要求報告隱私可能給障礙者造成強制自我揭露的精神負擔,同時等待一般錄取條件之外的額外許可的過程更是一種巨大煎熬,一個形象的說法是,考試前一般考生最擔心的是能否通過考試,障礙考生最擔心的是能否參加考試。除了這些直接後果外,區別對待也會給障礙者的內在尊嚴與價值感造成深遠的負面影響,並強化社會對這一族群的刻板印象。

將區別對待的現象認定為歧視常面臨兩種質疑。一種質疑是主辦單位沒有條件接待障礙者或者活動性質不適合障礙者參與。對此CRPD已經做出回答。公約第2條在歧視的定義之後進一步指出:基於身心障礙之歧視包括所有形式之歧視,包括拒絕提供合理之對待。「合理之對待」是指根據具體需要,於不造成過度或不當負擔之情況下,進行必要及適當之修改與調整,以確保身心障礙者在與其他人平等基礎上享有或行使所有人權及基本自由。為實現平等參與而予以適當的修改與調整,不僅僅是佛心的道德施惠,更是合理對待的法定義務,拒絕提供則同樣構成歧視。換言之,沒有適當條件應當是保障平等參與後再努力改進的方向,而非拒絕提供平等參與機會的理由。至於如何加以合理調整,則須與障礙者本人直接溝通協調,而非想當然地代替他(她)做出決定。

另一種質疑是市場主體享有交易自由,應當有選擇交易對象的權利。但沒有不受限制的自由,面向公眾的店家或活動的交易自由不應以排拒特定族群為前提,就像如果排拒黑人、女性、LGBT群體、原住民等,同樣會被認定歧視。

了解了歧視的概念,如果我們反歧視,就要勇敢地對這些區別對待say「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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